崇左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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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介绍
局长
四级调研员
三级调研员
机构设置
信访局职能
  • 1. 负责处理群众及港澳台、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


    2. 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完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解决信访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 承担督促检查领导同志信访批示件落实情况的责任,承办国家、自治区信访局及上级有关部门向市委、市政府转送、交办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负责向我市各地各部门和单位交办、转送、转移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办理落实情况。


    4. 承担协调处理群众进京赴邕到市非接待场所上访的责任,负责组织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


    5. 承担崇左市人民政府负责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日常工作;指导负责疑难信访事项的听证工作。


    6. 协调、检查、指导全市信访工作;对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工作和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


    7. 组织实施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应用,组织信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 承担崇左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中央、自治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9. 负责协调全市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10.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