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提出的时间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首次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刻回答了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全面依法治国这个重大时代课题。
(三)主要内容(“十一个”坚持)
1.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3.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4.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5.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6.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7.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8.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9.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10.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11.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三者的关系是什么?
三者是有机联系的整体,三者本质一致、目标一体、成效相关,必须相互统一、共同推进、形成合力。依法治国要求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党能不能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依法执政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求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依法行政是各级政府活动的基本准则,要求各级政府必须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